S311屈家岭段改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
2025-01-15 来自: 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291
S311屈家岭段改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
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中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S311屈家岭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工作,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,现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形成,将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:
(一) 项目建设概况
工程名称:S311屈家岭段改线工程。
路线走向:路线起于既有S311屈家岭管理区大石山附近(京山和屈家岭分界线处),之后沿着老路走廊改建加宽,于澄园处偏离老路向北新建,经杨家湾、刘集、高潮,之后利用屈家岭大道改扩建,终点止于高湖村与S483平交处,接规划S311京山改线段。
建设内容及规模:路线全长约11.533km(其中屈家岭段约8.354km,京山段约3.179km),总体路线走向为由东向西,其中沿老路改扩建长4.715km,新建段长6.818km。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,设计速度采用60km/h,路基宽度度20.5m(城镇段23.5m),165.08m/4座,涵洞47道,平面交叉21处。
(二)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,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。
(三)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bPBFRU-LCKEkdCondDmEpA
提取码: dksf
(四)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9J2ycT8uMRVl-xcAcDF5Q
提取码: hb3f
(五)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信件、快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送公众意见表,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:
建设单位: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
联系人:王可可 联系电话:0724-7414837
环评单位:湖北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
联系人:岑工 联系电话:027—87888075
(六)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